|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1日 09:43 |
作者: |
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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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双马(000935)21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拉法基公司近日就5?12汶川地震赔案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中国平安同意根据相关保单对拉法基旗下四家公司支付最终净赔额7.2亿元。 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中,ST双马、ST双马控股子公司四川双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以及ST双马的直接控股公司――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和生产经营遭受严重损失。 中国平安同意根据相关保单对上述公司全部地震赔案最终净赔额(扣除免赔额后)为7.2亿元(包括已经支付的部分),具体分配如下:向ST双马支付1.69亿元,其中2008年已支付到账2600万元,余额为1.43亿元;向双马电力支付400万元;向都江堰拉法基支付5.42亿元,其中2008年已支付到账3.84亿元,余额为1.58亿元;投资公司500万元。 ST双马表示,中国平安日前向上市公司支付了第二笔赔付7000万元,上述赔款已经支付至公司账户。其余赔付(余额)将在相关手续完毕后于近期到账。(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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