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0日 07:27 |
作者: |
陈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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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渝开发公告,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将所持11394.803万股协议转让给新理益集团等10名受让方。各方已办理了转让登记。粗看,其消息并不惹眼。但第二天该股开盘就直奔跌停的走势,却不由让投资者对该消息重视起来。笔者注意到,控股股东转让的股票对接盘方何时减持并没有作出明确的限制。也就是说,10家接盘方随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股票。另外,更让人关注的是其转让价格只有9.6元,远远低于其二级市场股价。这样的价格和流通数量,对二级市场造成了直接压力,由此,消息出来后二级市场投资者恐慌抛售,是很正常的。 一般地说,控股股东完全可以稍高的价格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寻找买家或者在二级市场直接抛售,那么,为什么控股股东会直接以那么低的价格转让给几家以投机闻名的机构?如果为了公司更好地发展,那么也应该寻找一些有实力、有能力的集团而不是以资本操作为目的的公司。由此可见,这家公司控股股东的转让行为,让流通股股东对公司未来也失去了信心。 从渝开发控股股东贱卖股权,并造成二级市场股价波动,流通股股东心态不稳中看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国有股权益,无论是国资部门,还是监管部门,所要做的工作还是很多的。例如,以明显低于二级市场价格抛售限售股和国有股的行为,是否应该向国资委或监管部门进行报告?是否应该向二级市场公告理由?(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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