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7日 08:34 |
作者: |
彭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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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彭飞 *ST威达终于为自己的年报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而付出了代价。 *ST威达今日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调查完毕。 据悉,*ST威达被查实的有关违法事实主要是2005年和2006年年报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其中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05年公司对深圳广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金土地农业开发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大北山林地租赁价格不公允;少计费用,对深圳市明志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2005年、2006年没有计提;对部分销售收入和成本会计核算不正确,2003年至2005年对莱芜医院和安徽武警医院销售业务的收入和成本核算不正确;2006年对金鹿草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此外,公司还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7年年报,这些行为均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对此,证监会通过对2005年、2006年年报董事会决议的签字以及当事人的职务、履行董事职责等情况,作出了罚款3万至40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其中公司现任董事吕建中和午明强分别被罚款10万元和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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