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30日 08:39 |
作者: |
吴芳兰 |
| |
⊙本报记者 吴芳兰 西藏药业今日公告,公司于7月29日收到北京市高院划转的款项9001.7万元,其中8960万元为公司与北京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由法院判北京建兴应支付给公司的本金;41.7万元为公司垫付的评估费用。 在投资开发“北京新星花园项目”过程中,西藏药业与合作方北京建兴发生合同纠纷,公司于2007年6月27日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2009年4月27日,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对该案执行标的物进行了拍卖,目前西藏药业已收回北京建兴对公司的欠款本金8960万元,余下资金利息2000余万元暂未收回,公司将尽快收回该笔款项。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