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13日 07:34 |
作者: |
王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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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锦 五粮液一直为各方所“诟病”的关联交易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解决,公司拟与集团合资5000万元新设销售公司,取代此前进出口公司的业务。 五粮液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对于销售公司的“八二分成”,较之以往已经有了切实的进步。毕竟,能够为股份公司带来实实在在的利润回流,有利于股份公司大幅提升盈利能力。 据了解,市场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为什么不把销售权彻底收归上市公司所有,集团却仍然要分得一杯羹呢? 除了众所周知的“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有困难”的原因之外,五粮液董事长唐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也作出“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集团的持续支持”的表述。其言外之意是:目前尚无法彻底100%收回销售权,集团分得20%股权也是在为未来股份公司的发展“打基础”。 不管怎样,最终的结果是销售公司的收益预计将于7月份起并入五粮液会计报表,这对五粮液来讲“意义重大”。业内人士测算,新设销售公司的“并表”每年将给五粮液增加大约10亿元的净利润,约相当于公司2008年18亿元净利润的56%。 更为重要的是,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有了一定的制度保证,对五粮液股份公司的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构成制度性利好。 从发展趋势看,五粮液的治理结构从此迈向新的台阶,追赶茅台的步伐明显加快。 与其主要竞争对手茅台相比,五粮液年销售额约80亿元,茅台约82亿元,差距并不大,但五粮液约18亿元的利润和茅台38亿元的利润却相差了整整一倍。 其中,五粮液治理结构的不尽合理和大量关联交易的存在都是造成差距的主要原因。茅台的绝大部分销售收入和利润能都被合并进入了上市公司报表。 东兴证券刘家伟认为,五粮液的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仅次于茅台,但利润、股价和市值均大大低于茅台。公司此举让人明显感觉到追赶茅台的步伐迅速加快,经过模型测算和综合评估,预计在5-6年后,即2013年左右,在满足每年提升综合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5个百分点左右的条件下,公司就可以在收入与利润规模以及盈利质量等方面全面赶上茅台。 除了销售公司的设立带来的“利好”之外,业内人士认为,五粮液今年的业绩增长还有很多看点:比如,收购上游酒类资产将带来3亿元净利润,五粮液等产品销售增长增加2亿元利润,推出“酱香型”新产品、重点打造高端产品五粮液1618和中端产品“六和液”,由此形成更加完善的中高档产品体系和价格体系,从而创造新的利润。 下半年高端白酒市场开始呈现回暖迹象,在此背景下,销售公司的设立对于五粮液来说相当于一个崭新的起点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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