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3日 10:41 |
作者: |
赵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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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侠)昨日,在*ST九发重组方案投票的同时,有5名持有*ST九发的股民代表,到证监会信访办举报*ST九发重组违规事项。证监会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举报内容,证监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持有*ST九发的北京股民张先生昨日告诉记者,此次举报共有150多名散户参与,昨天递交举报材料的是其中的5名代表。举报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ST九发在股票停牌期间非法转让股权,流通股东孟祥龙的股份来历不明;二是独立董事邢晓英简历造假,上市公司发布的邢晓英简历从2003年一直到现在都任职于龙口市洪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是其在2006年领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时,填报的工作单位为九发公司这次资产重组的关联方南山集团;三是九发重组增发定价不符合证监会《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
针对被散户举报一事,*ST九发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昨日告诉记者,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孟祥龙的股份均来自债权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不过在重组计划敲定前,公司经营困难,当时孟祥龙拿到的股份价格比较低,为2.47元/股。
“公司独董邢晓英属于哪个单位,主要看其劳动合同的签署单位,公司不认为邢晓英简历造假”,*ST九发上述高管说,“有关重组增发定价偏低的问题,是由于公司和散户对方案的理解不同造成的。证监会的补充规定适用于破产程序中同时有增发方案的公司,但九发是把破产程序和增发方案分开进行,因此增发定价可以不按照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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