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7日 09:20 |
作者: |
王文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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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王文嫣 发自上海 昨天,飞乐股份(600654,收盘价4.81元)公告称,已接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关于借款保证合同纠纷诉讼材料。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向黄浦区法院提出诉讼,因*ST华源(600094,SH)向中信银行借款 (飞乐股份提供担保,*ST华源提供反担保)出现逾期,要求飞乐股份偿还中信银行借款及利息共计1974万元。 查阅两家公司多年来的财报可见,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两家是互相担保的“好搭档”。飞乐股份连续多年为*ST华源的贷款提供担保,而*ST华源也为飞乐股份提供担保。除*ST华源,飞乐股份还为当时的广电电子(600602,收盘价5.08元)和上海医药(600849,收盘价11.72元)进行了巨额互保,每年对外担保资金总额规模大约在3亿~4亿元。早在2003年,国泰君安在报告中指出,飞乐股份对外担保数额较大,占净资产比例较大,虽然是相互担保,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2005年9月,*ST华源因过分扩张陷入流动性资金危机后,为*ST华源担保的8480万元在飞乐股份的报告中停留了数年,状态一直是逾期未归还。按飞乐股份今年公布的净资产数值计算,这笔款项所占的比例超过了7%。如今*ST华源在破产重整阶段,何日能恢复上市还不得而知。 飞乐股份表示,在去年的年报中,公司对这笔担保款项进行处理,计提了4240万元,在账上记为营业外支出。这一决定直接影响了飞乐股份2008年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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