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侠)历时6年波折,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全部审结完毕。
东方电子昨日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青岛中院通知,关于投资人起诉东方电子及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已经审结完毕,该院签发民事调解书6836份、民事裁定书152份,民事判决书1份。
东方电子董秘办的一位人士昨日表示,投资者收到民事调解书后,把股民账户、股东席位号和身份证号与青岛中院核实,公司会将赔偿打入相关账户。
自2003年2月8日开始,截至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了2716个起诉东方电子及其大股东的案件,涉案标的额为4.42亿元,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2006年,东方电子公布以其持有的东方电子股票来赔偿原告损失,以每股6.39元计价。之后由于上述赔偿承诺需要报送国资委审批,该案赔偿被迫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