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5日 08:24 |
作者: |
顾鑫;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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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地产(000502)15日公告称,为配合当地政府有关决定,公司决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桂林永福绿景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永福县政府签订的《协议书》,终止此前签订的《合作开发建设福龙工业园B区协议书》。公告认为,《协议书》如完全履行将给公司带来约1900万元的收益。 根据《协议书》,永福县政府返还有关补偿费用合计1.28亿元,永福绿景将不再享有福龙工业园B区的任何利益和利润回报,也不再承担该地块的任何投资风险。 公告显示,公司于2008年1月14日在永福县注册成立广西桂林永福绿景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福龙工业园B区土地开发建设的投资人。次日,该子公司与永福县政府签订《合作开发建设福龙工业园B区协议书》。目前终止该协议是因为桂林市委、市政府已将永福县苏桥镇范围内原有市属的桂林高新区苏桥工业园、县属福龙工业园两园合一,整合成立市属苏桥经济开发区。(顾鑫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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