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5日 09:03 |
作者: |
彭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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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彭友 四维控股今日披露,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受让方拟调整之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5月13日,四维控股收到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函告:2008年11月25日,重庆轻纺控股与深圳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重庆轻纺控股拟以2.5元/股将持有的四维控股7152万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全部转让给深圳市益峰源。 然而,鉴于四维控股近期出现重大亏损,职工中出现不稳定状况,经重庆市国资委审核后,特要求重庆轻纺控股在转让股权的同时,必须妥善解决公司的职工稳定问题。 经研究,重庆轻纺控股拟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做出调整:重庆轻纺控股拟与深圳益峰源就上述股权转让价格进行重新商谈,修改原已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重庆轻纺控股拟购买四维控股位于重庆的卫浴资产,并负责妥善安置公司在重庆的人员。由此极有可能造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重组。 公司股票自2009年5月15日起停牌。重庆轻纺控股和深圳益峰源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达成上述有关修改后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向本公司购买资产的框架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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