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8日 08:50 |
作者: |
徐玉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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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徐玉海 S*ST天海今日公告称,公司已接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及裁定书等文件,法院将于5月27日开庭审理二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占用公司6.62亿元资金一案。 同时,应S*ST天海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对天海集团的银行存款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查封或冻结资产包括:天海集团持有的交通银行流通股票1492800股、海泰发展流通股票93600股、S*ST天海国有法人股4816197股、中国太保流通股票1900万股、滨海能源18000股;天海集团名下位于天津市河沿路、常德道、绍兴道的三座房产,以及天海集团持有的天神国际海运有限公司3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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