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7日 09:24 |
作者: |
李晶 |
| |
经上证所审核,ST东盛(600771.SH)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重大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等方面存在违规,公司原董事长郭家学,以及董事长张斌(原总裁)、原财务总监陈战宇日前被上证所公开谴责。 经查,公司违规主要来自于三方面。2008年1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关联方资产的议案》,拟购买股东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同仁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与铝加工、铝冶炼相关的固定资产。 2007年9月27日,在协议签署日之前,公司已经将524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汇入了对方账户。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资产至今也没有过户。 2007年7月30日,公司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盛集团”)与珠海中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珠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东盛集团将其持有的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潜江制药”)2985万股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中珠股份。该次股权转让已于2007年8月完成相关过户手续。 根据中珠股份与东盛集团签署的《关于中珠股份收购重组潜江制药补充协议》及2008年2月22日中珠股份为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等约定,东盛集团、ST东盛和中珠股份三方达成协议:以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财务报告为作价依据,ST东盛以1.5亿元购买中珠股份从潜江制药资产置换获得的等额医药资产。公司已经为此支付1.5亿元预付款,但该事项未及时披露,只在2007年度报告中对此予以了披露,且至今未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公司自2006年10月至2008年4月之间还存在大股东东盛集团以其他应收款占用公司资金累计近7000万元的情况,该占用款已于2008年4月30日前分批归还完毕。 上证所认为,公司原董事长郭家学、董事长张斌(原总裁)、原财务总监陈战宇擅自决定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董事长郭家学对资金占用行为负主要责任,决定对上述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