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8日 08:43 |
作者: |
王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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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清洗(000598.SZ)国有股权转让近日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层面。今天该公司公告称,其于2009年3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蓝星集团“关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拟协议转让信息”函,蓝星集团确定了拟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全部国有股权的相关信息。 本次拟转让股份为蓝星集团持有的蓝星清洗国有限售流通股,占蓝星清洗总股本的27.08%。受让方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拟受让方应为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收购及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拟注入资产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等。 本次股权转让截至3月22日,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在3月22日之前向蓝星集团提交资料,蓝星集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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