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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系”动议改组董事会 ST兴业再起风波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1日 07:33 作者 张有春

 
  ⊙本报记者  张有春 
  
  ST兴业今日公告,公司董事会昨日收到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双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新大洲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陈铁铭、林美珠、郑贞福一致行动人“关于请求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函。”
  据ST兴业以前的公告,截至2009年1月16日,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铁铭等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共计19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采访中,“大洲系”有关人员表示,依据ST兴业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大洲系”提议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的原因绝不在这里。他告诉记者,“大洲系”认为,现任董事会在任期间,未能有效恢复ST兴业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在2006年及2007年中国房地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未能抓住机遇。目前公司仍然延续主业停顿不前、财务状况日益恶化的状况,辜负了广大股东的期盼。如此下去,公司将面临退市的风险。他希望公司能尽快提前换届,以便尽快摸清公司的“家底”,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制定公司发展的长远大计。
  “大洲系”旗下包括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厦门双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新大洲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其中大洲房地产先后被评为全国房地产品牌企业、中国房地产企业200强、福建民营企业100强,2007年,“大洲系”旗下资产总额超过20亿元。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ST兴业能否顺利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尚不得而知。因为,第一,ST兴业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大洲系”的提议是“有故”还是“无故”,还有待现任董事会的态度及对函件的回复意见。第二,作为一家全流通的上市公司,ST兴业的股权十分分散,春节之后的二级市场处于持续适度放量阶段,股权结构有无新的变化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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