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1日 08:08 |
作者: |
陈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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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建军 2月10日,*ST梅雁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 拟将所持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3000万元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61.9%)和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6600万元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95.4%)转让给广西投资集团。*ST梅雁今天公告,《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确定意向书签署后,广西投资集团派人进行与股权转让事宜相关的尽职调查;意向书有效期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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