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7日 13: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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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其受贿1000余万元,对其调查牵出古井集团腐败窝案。近日,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案获终审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王效金受贿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一审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新华网2月6日对王效金的上述终审结果进行了报道。此前的2008年10月,王效金一审被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王效金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依法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目前,在这起腐败窝案中,已有近十名古井集团原高管领刑。
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李运杰,古井股份原总经理甘绍玉,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到1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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