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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系”借壳ST兴业几成定局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21日 07:46 作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经过二度举牌,决意借壳上市的陈铁铭离资本市场近了一大步。按照ST兴业本月20日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大洲系”10%的持股已经远远超过ST兴业实际控制人秦少秋。
  在首度举牌ST兴业之后,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借壳决心已定。除了向记者表达过这种愿望之外,陈铁铭也专程向有关部门陈述了借壳ST兴业的计划。ST兴业现在披露的“大洲系”持股增至10%的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表明陈铁铭正在按照既定计划推进借壳上市。如果借壳成功,陈铁铭将与其兄长陈榕生相会在资本市场,后者是创兴置业的实际控制人。
  “大洲系”持股增至10%,将ST兴业实际控制人秦少秋推向了尴尬境地。截至2008年9月30日,秦少秋及其控制下的上海北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仅为2.7%。由于至今没有公布过股东权益变动报告情况,秦少秋即使通过增持对抗陈铁铭,但持股比例也已经远远落后。更为重要的是,“大洲系”举牌推高了ST兴业的股价,这极大增加了秦少秋反收购的成本。因此,昔日同事的陈铁铭对秦少秋的“夺权”几成定局。据了解,陈铁铭和秦少秋共同供职过厦门大洋实业有限公司。
  在拥有了10%的股份后,“大洲系”已经可以提议ST兴业召开临时股东会了。ST兴业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尽管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但“大洲系”在今年6月30日之前还很难向ST兴业派驻董事。ST兴业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说:“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资料显示,秦少秋这届董事会大多数董事的任期要到今年6月30日才能结束。
  由此可见,“大洲系”目前能够影响ST兴业的手段还不多,还只能停留在依法行使第一大股东权利的地步,而将旗下房地产资产注入ST兴业以提升盈利能力,更不是眼下的事。按照业内人士的分析,ST兴业未来向“大洲系”定向增发可以一举两得,一方面实现了借壳上市,一方面增加了陈铁铭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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