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7日 09:18 |
作者: |
应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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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盛今日披露,由于公司未能归还欠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2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良华展发酒店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第17、18层房产依法进行公开拍卖,这两处房产合计建筑面积1928.84?O。 公司曾于2007年4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签订18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良华展发酒店有限公司以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第17、18以及21层房产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 2008年3月4日,工行浦东分行要求提前归还相关借款而提起诉讼。4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责令公司于2008年6月15日前支付工行浦东分行本金、利息1815.3360元及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69900元。 因公司未履行上述调解书所列相关事项,工行浦东分行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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