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3日 08: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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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青案一审判决落定,S延边路照旧沉默是金。 2009年1月12日,S延边路最新发布的股改进展公告显示,股改方案须待下列条件同时满足后方可实施:证监会批准公司以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为对价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所持全部非流通股;批准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公司已将相关材料上报证监会,正在审批中,尚无最新进展。” 而根据S延边路的股改方案,股改将与公司定向回购非流通股、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相结合,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作为对价安排。同时,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持有的本公司5030万股以及吉林敖东受让的深圳国际信托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467万股,合计回购本公司8497万股非流通股(占总股本46.15%)。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10:7.1的比例缩股。在公司定向回购8497万股非流通股的同时,拟通过用新增股份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 从目前情况来看,S延边路如果想变身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董正青案一审落定,只能表明广发证券向资本市场迈了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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