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30日 10:11 |
作者: |
胡玉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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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A(000413,收盘价4.18元)12月13日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拟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新条款,即加入“在资金充裕,无重大技改投入或其他投资计划等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这条新表述。 而在这之前,宝石A并不是一家热衷于回报股东的上市公司。该公司1996年上市,在当年进行过10派1.30元的年度利润分配;除此之外,至今11年的时间里,再也没有进行过第二次分红。 那么,公司态度突然转变的原因何在?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上市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主要是为了符合证监会相关政策要求。 对于宝石A而言,此举极有可能成为空头支票。 宝石A主业长年不振,2005年、2006年两年连续亏损,更是导致公司股票在2007年4月被ST。而去年好不容易成功扭亏为盈,今年才刚刚“摘帽脱星”。 即使是这样,公司基本面也乏善可陈。宝石A所处的传统CRT行业早已没落,今年前三季度仅实现净利润337.34万元;三季报显示,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6亿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拿什么来分红?有接近宝石A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现在只是修改公司章程,是否实际操作还是未知数。“(新章程)有很多前提条件,”该人士说,“要资金充裕、无重大技改等等,宝石A资金充裕吗?”记者胡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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