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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让股 广聚能源大股东完成集权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25日 01:46 作者 徐锐

    在经过逾一年的等待后,广聚能源大股东深南集团日前终于完成了对上市公司的“集权行为”。而与前一次的转让协议相比,深南集团本次收购则“多掏了”近8000万的股权转让款。
  广聚能源今日披露,第一大股东深南集团日前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科汇通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后者将以每股3.6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9795.5422万股广聚能源(占总股本的18.55%)转让给深南集团,转让总价款为35361.9073万元。转让完成后,深南集团对广聚能源的持股比例增至57.3%,达到绝对控股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深南集团早在去年5月便有意将上述股份“揽入怀中”。根据双方当时签订的转让协议,深南集团拟以2.80元/股的价格收购该股份,该价格较广聚能源2006年末2.55元的每股净资产溢价10%。不过,由于深南集团和科汇通公司均属深圳市南山区国资委下属企业,而随着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述股权转让行为也不得不搁浅。
  根据该暂行办法,深南集团受让广聚能源股权的新计价基准应该是其二级市场的股价,由于广聚能源当时股价较2.80元的受让价高出两倍以上,因此履行原有协议基本没有可能。不过,今年以来股市的持续下挫为深南集团的再次收购提供了契机,本次每股3.61元的转让价格便是按照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制定,而与当初2.80元/股的转让价相比,深南集团多支出了近8000万元。
  科汇通公司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深南集团也是“情非得已”。据悉,因与深南集团发生借贷纠纷,科汇通公司所持上述股权早已被司法冻结,而根据双方2004年12月签署的相关协议,科汇通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在未正式变更到深南集团名下前,该股份相应的收益及其他权益归深南集团所有。在此背景下,留给科汇通公司或只有股权转让“一条路”。
  而对深南集团来讲,尽管此次转让总价高达35361.9073万元,但深南集团仅需支付11184.7805万元的货币资金,其余价款则由深南集团对科汇通公司的24177.1268万元债权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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