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8年11月13日 10:57 |
作者: |
王砚丹;宋元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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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东大会的5位股东或代理人全部弃权! 11日, 在国金证券(600109,收盘价24.44元)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出现了这样尴尬的一幕,董事会全票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此未获通过,弃权票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解释称只是个别地方需要修改,董事会当初没有看出来。
涉及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权益的主要变动条款 ■新增“(公司股东)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公司的股权;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新增“当公司发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凡不能以现金清偿侵占公司资产的,应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并就该侵害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新增“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将原来“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这一条,修订为“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修改涉控股股东和管理层权益 国金证券今日公告显示,11月11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只有一项: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东大会的5位股东或代理人共计持有2.90亿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05%。结果这2.90亿股全部投了弃权票,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因此未获通过。 国金证券称,与会股东认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要完善,因此投了弃权票。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阅读公告后发现,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多达35处,其中多处涉及控股股东权益以及上市公司管理制度。 另外,新修订的《章程》还有多处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制度。其中,删除了原《章程》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的条款;原《章程》中“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也被删除。此外,还删除了原《章程》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 董秘:个别地方需要修改 董事会全票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在股东大会上却遭到与会股东的一致弃权而没有通过,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 国金证券一位与会的高管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此次议案的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要求。《章程》对公司来说又比较重要,大家都比较谨慎,由于一些文字、措辞不太理想,出于严肃的考虑,与会的股东商量之后觉得需要完善。对于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这位高管称,因为董事和股东不是一个人,掌握的情况不一样。 而公司董秘刘邦兴则解释称是当初没有看出来,不过只是个别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还是文字上和一些细节上的东西,上市公司不能现场进行修改,就需要重新走程序。具体哪些细节和内容需要修改,他没有透露,只表示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下次决议后会公告,现在还不好说太多。 分析师:可能与涌金系的变故有关 对于董事会这一议案因与会股东一致弃权而没有通过,多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意外。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某知名券商金融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指出,提交的议案中多处涉及对控股股东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限制,涉及到相关股东的利益问题,他们当然会很敏感,如果条款设置得不够细,不具备操作性的话,将来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大股东希望进行完善也可以理解。不过,正常情况下,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在股东大会上一般都可以通过。此次“意外”可能与涌金系的变故有关,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后,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控股股东的有效沟通需要一个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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