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1月06日 08:05 |
作者: |
李阳丹 |
| |
天目药业(600671)今日公告,公司第二股东上海敏特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3日与上海华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200万股限售股份全部转让给上海华铭。公告显示,股权受让方上海华铭与股权出让方上海敏特的法定代表人同为高小雄。 上海华铭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经营和国内贸易。此次转让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5%。转让后,上海华铭成为天目药业第二大股东,上海敏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3元,转让价款共计3600万元。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