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8年10月29日 07:53 |
作者: |
卢肖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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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秘密庭审后,*ST梅雁(600868,收盘价1.82元)索回广发股权案暂无进展,公司表示尚在等候法院通知。不过,记者近日获悉,*ST梅雁正考虑是否追加广发为被告,一知情人士透露,“会不会把广发追加为被告还没定,还在考虑中,这其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好处理。”
广发更改股东名册涉嫌侵权
“广发没有权力更改股东名册,它已经侵权了,*ST梅雁正考虑把广发追加为被告。”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昨日,记者致电*ST梅雁董秘李海明,向其求证追加广发为被告一事,李海明没有予以否认,仅表示“不知道此事,不清楚情况。”
2004年9月,*ST梅雁前身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员工集资成立的深圳吉富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将持有的广发证券约1.6795亿股股份(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8.4%)转让给深圳吉富,转让价格每股1.2元人民币,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0153.5万元人民币。
2006年3月,广东证监局核查发现深圳吉富存在违规持股,要求其整改,当时深圳吉富持有广发证券12.55%的股权,包括*ST梅雁所持8.4%股权以及云大科技、深圳康达尔所持部分广发股权。三个月后,深圳吉富将所持有的股权悉数转让给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据悉,四家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95%、2.25%、2.25%、3.1%,转让价为每股2元。每一次的股权转让,广发都是手续经办人。
股权案短期难解决
“股权已经转给4家第三方公司,利益的关键和双方争议的股权也在这4家公司,所以起诉时我们就将广州高金等四家公司列为该案第三人,但法院表示要研究再确定。9月24日,我们再次申请追加第三人,不过到现在法院还没有给我们答复。”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2008年9月17日,深圳吉富临时申请秘密开庭让*ST梅雁措手不及,庭审后,*ST梅雁认为双方提交的资料都是公开资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也不涉及公众利益,没有秘密庭审的必要。于是,9月24日,*ST梅雁已经将公开审理申请书递交到法院同时再次申请追加第三方,不过此申请尚未得到法院的回复。
“现在连合议庭都还没开,这案子估计会是个持久战”,一知情人士如是说。
股东变更缺乏法律支持
据悉,吉富公司向四家公司转让广发股权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涉及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和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的问题。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必须凭国家证监会的行政许可方能办理,否则任何人、任何单位在没有得到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的批准下是无权办理证券公司的变更手续,吉富没有获得批准文件就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确实耐人寻味。
“这案子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太多、关系太多,如何寻找一个利益平衡点,确实需要较长时间的斟酌。”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资料链接:
*ST梅雁2008年三季报显示:每股收益-0.14元(扣除后),每股净资产1.2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697亿元。
此外,*ST梅雁于今年9月12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8月12日将红花水电96.47%的股权过户给中广核能。截止到9月18日,累计收到红花水电股权转让款10.83亿元,据悉此次股权转让总价为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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