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6月03日 08:59 |
作者: |
谷东 |
| |
5月28日开始停牌的锦州港(600190.SH)表示,将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港”)定向增发股份。这样,大连港成为锦州港的第二大股东。 锦州港在5月30日收到第二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报,锦州市人民政府与大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支持两港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 同日,锦州港还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600811.SH)的通报,称东方集团已经与大连港签署了《关于支持公司向大连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意向书》,并支持锦州港向大连港定向增发,使大连港成为锦州港第二大股东。 目前,锦州港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而其股票也将继续停牌。停牌前,锦州港收盘于9.03元,此前已经出现逾50%的累计涨幅。而东方集团则在近期并无太多表现,昨日收盘于10.97元,微跌0.36%。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