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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平能 国电集团入主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2月22日 09:29 作者 吕东

    已于2007年底披露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ST平能(000780)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国电集团受让平煤集团51%股权的事项已获赤峰市政府批准。
     
      根据赤峰市经济委员会通知,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拟将所持有平煤集团51%的国有股权进行转让。按照国家关于国有股权公开转让的规定,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于2008年1月18日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2008年产权转让公告第2号”发布了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将所持有平煤集团51%的国有股权进行转让的公告。至征集截止日2008年2月19日,只有一家公司向赤峰市经济委员会表达了受让平煤集团股权意向。
     
      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企业资信、职工安置、新企业投资和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考核,确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完全具备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所提出的受让要求。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赤峰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双方于2008年2月2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对本次交易进行了鉴证。
     
      资料显示,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为平煤集团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拥有平煤集团公司100%的股权。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在电力体制改革后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五大全国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0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平煤集团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408,648.3万元。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持有的其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9,100万元。国电集团在先决条件成就日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5%即11.5亿元。其余款项双方同意按约定价款支付进度及支付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电集团将持有平煤集团51%的股权,通过平煤集团间接持有ST平能股份,中国国电集团将成为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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