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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接手宏盛科技巨额债权债务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1月03日 08:24 作者 张潮

    宏盛科技今日公告称,公司大股东宏普实业计划无条件受让宏盛科技控股子公司等额债权债务约2.46亿美元,以降低宏盛科技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
  宏盛科技本次债权债务重组计划共涉及两项关联交易。第一项关联交易显示,宏盛科技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安曼电子和宏普国际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债务共计1.014亿美元,以及这两家子公司对客户IRC及/或IRCE的等额债权1.014亿美元。
  安曼电子和宏普国际的经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这两家公司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以采购货物向客户(IRC及/或IRCE)出口,然后由客户将货物销售给美国的零售商,并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项目从银行获得授信额度。截至2007年11月30日,在宏盛科技与相关国内开证银行债务付清的情况下,中信保依据《保证合同》成为安曼电子和宏普国际的最终债权人。为了支持宏盛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持续发展,宏普实业愿意无条件受让此笔负债共计1.014亿美元,同时相应的安曼电子和宏普国际对客户IRC及/或IRCE享有的等额债权一并转让给宏普实业。
  第二项关联交易显示,宏普实业、安曼电子和宏普国际与客户方INT、ORIGON拟签署《四方协议》,同样由大股东宏普实业无条件等额受让安曼电子和宏普国际的债权债务。其中,将安曼电子拥有的对INT部分债权计美元8874.7万元及安曼电子应付ORIGON的等额货款同时转让给宏普实业;宏普国际拥有的对INT部分债权共计美元5653万元及宏普国际应付ORIGON的等额货款同时转让给宏普实业。转让后,安曼电子及宏普国际不再对上述应收应付款负责,由宏普实业无条件的承担该款项的应收应付。宏普实业同时表示,该部分债权对应的业务利润仍归安曼电子及宏普国际所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债权债务转让计划将对宏盛科技今后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该公司2007年3季报合并利润表显示,去年1至9月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758.36万元人民币。一旦此次债权债务转让计划完成,预计可冲回其中计提的大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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