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3月28日 09:06 |
作者: |
朱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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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报近日发表的《谁窃走了*ST宝硕12.45亿元》、《*ST宝硕12.45亿债权源自银行倒贷》等文章,*ST宝硕(600155)今日发布公告,证实了本报报道的12.45亿元为大股东占款。
公告称,公司曾公告了公司应收保定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12.45亿元款项的情况,经公司与德利得公司核查,该款项的主要构成为:一是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在兼并收购国有企业过程中形成不良贷款,公司代替宝硕集团归还该部分不良贷款,并在账务处理上作为公司对德利得公司的应收账款;二是公司在归还上述不良贷款过程中所一并支付的利息;三是公司历年形成的潜亏将其处理为对德利得公司的应收款项。
公告还称,以上情况为公司初步核查结果,最终以有关审计报告为准。
目前,公司按照《破产法》正与相关债权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公司监管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正常开展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地维护和保证公司的运转并配合监管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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