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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两前任高管受刑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16日 09:18 作者 陈其珏;史美寅
  东方早报
记者 陈其珏 实习生 史美寅

  闽东电力(000993)昨天公告称,公司于3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前任董事会在披露的信息时存在虚假记载,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而受处罚。公告同时透露了公司多位时任董事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而受刑的消息。

  公告称,中国证监会经查明认定闽东电力第二届董事会存在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等违法行为。为此,对闽东电力罚款3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翁小巧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杨一标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时任董事杨建华等给予警告。

  公告同时透露,公司时任董事刘斌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时任董事刘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时任董事长翁小巧所涉案件正在审理中。

  作为2000年市场化发行新股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闽东电力当年创造了中国证券市场88.69倍的IPO发行市盈率纪录,高达11.5元的每股发行价格,使原计划募集4个亿的公司最终拿到了11亿多元募集资金,闽东电力因此名噪一时。然而四年后,业绩大幅亏损,公司陷入困境。

  在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闽东电力接二连三地挪用公司募集资金,致使该公司到2004年12月17日止,将募资专户余额42460.8万元全部挪用一空。当时,闽东电力在解释挪用的原因时称,自上市以来,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45802万元,主要是采用的银行融资方式进行,但自2004年以来,由于公司亏损,信用等级下降,银行逐步回收贷款,使公司在未能获得银行其他贷款的情况下,先后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

  2004年11月23日,闽东电力(000993)董事会为其违规挪用募集资金向投资者致歉。同时在媒体的步步紧逼下,闽东电力终于承认原董事长翁小巧已落入法网,并直接促成了公司管理层的集体换班。目前公司营运正常,新的盈利增长点较多,包括闽东新三级电站等项目以及闽东国际城房地产项目,而公司投资8000万元参股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造船业趋于景气的当下,盈利会大幅提高。

  闽东电力昨收于5.57元,跌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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