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6年12月25日 06:10 |
作者: |
黄 婷 |
| |
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本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就中国人寿股票发行作出特别安排。通知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和中国人寿及其保荐人的申请,上证所同意中国人寿的发行采用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特别流程。 根据上证所此前发布的《新股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规定,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一般为4个交易日,但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即将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合并在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内完成。T日申购、T+2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以及T+3日资金解冻仍然按相关规定进行。 依照申请,中国人寿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将采取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特别流程。上证所表示,投资者在申购中国人寿时,须以价格区间上限填写委托单,且一经申报,不得撤单。12月27日(T+1日),发行人将确定战略配售数量、网上网下回拨数量和网上发行数量,上证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于当日完成网上申购验资和配号工作。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12月29日(T+3日)退还给投资者。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