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昨天公开谴责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T集琦,000750)、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G银河,000806)及其相关责任人,并将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经查明,桂林集琦未及时刊登2005年度预亏公告,未及时披露关联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2005年年内新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16437万元)。北海银河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达到95%,公司直至2006年4月26日才刊登业绩预警公告,时间严重滞后。公司2002年—2004年度业绩严重虚假,未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为此,深交所对G银河和桂林集琦两公司有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作者:记者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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