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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配股造成损失谁之过?

    本报日前接到多名投资者投诉,在招商银行配股缴款期间,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未通知客户,导致部分投资者错过了招商银行配股,造成投资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招商银行配股公告显示,招商银行配股比例为10配1.3股,配股价格为8.85元/股(实施),其中3月5日至3月11日交易时间为A股配股缴款起止日,逾期未缴款将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客户证券部不通知配股造成损失

  多名投资者投诉的焦点是: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没有电话或短信通知客户,致使部分投资者错失了招商银行配股,按当时招商银行复牌除权价(15.29元)和配股价(8.85元)的差价计算,一位香港投资者因错过招行配股的经济损失达16万元。

  这位香港客户耳先生在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开了两个账户,当时合计持有招商银行A股近20万股,根据招商银行10股配1.3股的方案,他的两账户可获配2万多股招商银行。据介绍,当时耳先生知道招商银行要配股,并将配股资金转入到了两个账户内,但香港交易制度和内地交易制度不一样,耳先生不知道配股还要下单认购。由于没有收到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电话通知或短信提醒,耳先生最终错过了招商银行缴款配股。按招商银行复牌除权价(15.29元)和配股价(8.85元)的差价计算,耳先生两个账户的经济损失高达16万余元。

  另一位霍姓投资者投诉称,她持有招商银行股票2万多股,可以获配2000多股招商银行A股,但在招商银行停牌缴款配股期间,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工作人员没有通知她,致使她的证券账户没有及时缴款认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多元。霍女士说,她的电话一直正常开通,证券部有责任电话或短信提醒她缴款配股,但她并没有收到证券部的电话或短信通知。事后她前往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理论,该证券部工作人员答应送个花篮,但最后什么也没有送。作为霍女士错失配股的补偿,只是降低了一点手续费。

  据了解,仅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错过招商银行配股的投资者达十多人。

  公司告知客户配股不是义务

  记者昨日致电民生证券深南中路证券部核实情况,该证券部负责人否认没有通知客户的说法,称当时证券部是做了这方面工作的。该负责人表示,电话或短信通知投资者,是证券部的一种服务,但不是一种义务。现在是在当义务做了,但投资者也应该用心一点。

  但有错过配股的股民认为,一个证券部一次有一两名投资者错过配股,可能是投资者电话变更或找不到投资者;但一个证券部出现十多名投资者同时错过配股,这可能和该证券部服务意识不到位有关。

  业内券商没必要通知到每一个人

  深圳证监局有关人士表示,用电话短信邮件等提醒投资者配股缴款,是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拟配股公司在证券媒体、网站刊发公告后,相当于尽到了通知和告知的义务。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投资者配股缴款,证券营业部没有必要通知到每一个投资者,但有的证券公司在增值服务里有这个内容。通知不通知投资者缴款配股,证券部没有法律义务,但双方有特别约定或书面协议的除外。

  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老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证券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电话或短信提醒投资者配股缴款,是证券部最基础的标准化服务内容。在某家上市公司配股缴款期间,证券部应将配股客户名单打印出来,由工作人员直接电话或短信提醒客户,客户资料里找不到联系方式的,可以通过客户经理联系相关客户。通知客户配股缴款是证券部的一项责任,如果这样基础性的工作都做不好,就别说客户的增值服务了。

  深圳一家大型券商经纪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话或短信提醒投资者配股缴款,证券部没有责任必须通知到每一个客户,不是证券公司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但这早已是公司标准化服务的一项内容。如果客户和证券公司有约定或签订了协议,证券公司则应承担告知的责任和义务,诸如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客户,否则,一旦客户资产因此而遭受经济损失,证券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前上市公司配股价和市价都有差价,股东参与配股一般都有利可图,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证券部不告知投资者缴款配股,现阶段并不违法也不违规。这就要求投资者多一个心眼,一定要注意传媒和网站有关上市公司的配股公告,并在配股缴款期内及时下单认购,以避免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深圳商报记者钟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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