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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交行拟在台设办事处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09:03 | 作者:
台湾《经济日报》供本报专稿
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7日向台“金管会”递件申请来台设立办事处,成为两岸金融市场开放后首例,最快下月可望获准来台,一年后可以申设分行,在台经营业务。 预料年底前陆银很有机会登台设立办事处,虽然办事处还无法经营业务,但这对两岸金融市场发展来说极具意义。台资银行登陆设办事处已多年,陆银则是首度登台设点。据了解,目前符合金管会订定的标准,可以申请来台设办事处的大陆银行有五家,包括中国、工商、建设、交通及招商银行,日前先与金管会联系,展开预审的陆银,也只有中行及交行两家。 台“金管会银行局”官员林栋梁表示,“金管会”将在确保岛内金融稳定的前提下,审核这两家陆银的申请案,并在近期内洽商“中央银行”意见。林栋梁说,一般外商银申设办事处案的审核时间,平均约一到两个月,每家情况不同,如果需要补件的话,时间就会久一点。 据了解,中行、交行是在台“金管会”完成预审后,条件大致没有问题后,才正式递件,预计很快就可以拿到“金管会”的许可函。 根据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收清单共识,大陆银行来台设立办事处满一年,可申设分行。因此,这两家陆银最快明年底、后年初将有机会登台营业,届时台湾金融市场将呈现新的竞争态势,台商将成为两岸银行争夺的业务目标。而依ECFA协议,由于大陆方面承诺台资银行可在设立分行一年后,承做台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因此,陆银在台办事处设立一年后申设分行后,台湾方面也可望同意陆银在台承做新台币业务。 根据台“金管会”订定的两岸金融开放办法,相关开放标准中,大陆将有五家银行符合资格,可申请来台设办事处。其中,符合设分行的陆银,可能只有一家。台“金管会”订定的办法中,陆银来台设分行条件,包括全球排名前二百大,近五年无重大违规、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家经营业务达五年等。(台湾《经济日报》供本报专稿)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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