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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15:52 | 作者:周轩千
在央行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仅仅15天之内,招行就有六家分行迅速尝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截至6月底,招行全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共200笔,合计金额30.97亿元;开立境外参加行代理清算账户8个,账户总余额达2.07亿元;办理境外参加行人民币购售业务13笔,共计9.24亿元。
自去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招商银行就成功办理第一笔粤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第一笔“清算行”模式下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直接投资款汇出业务和第一笔对外担保业务。
据招商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冯申江介绍,今年,招行还首批获得境外人民币项目融资资质,以及获批境外人民币放款额度。2010年6月该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可为央行货币互换协议项下的六家货币当局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的三家银行之一。招行还同时具备境内、境外和离岸三个平台,并在境外拥有香港分行、纽约分行,并收购了永隆银行,这些可支持该行为跨境业务和“走出去”企业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