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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鸡蛋”有缝 CCI即变苍蝇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07:42 | 作者:郁慕湛
中石油等中国19家大型国企卷入美国控制组件(CCI)行贿案被再次抖搂出来。最近,美国CCI行贿案主审结束,美国司法部的一份文件显示,中国有多家国有大型企业涉及该案,CCI行贿方式也即中国19家大型国企受贿方式多样多样,包括出国游、资助子女上学等等。 一年来,有些被曝卷入CCI行贿案的企业如中海油、华润电力等否认有涉,还有些则未有明确态度。国资委自去年成立专门调查组就此事进行调查,但至今并无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由于美国CCI一案最后是和解了局,因而关于中石油等19家中国国企在CCI案中具体的受贿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19家中国国企确实卷入CCI行贿案,当属无疑。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已有商业贿赂成风的趋势。国内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对于这众多的洋贿赂案,舆论认为“中国法律监管不该沉默”,商业贿赂“是一个全球性的研究课题和实践难题”,“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癌细胞”,目前中国“惩罚成本低,违法成本也低”,等等。这些似乎都对,但还缺些什么。 商业贿赂一般发生在素质低下的企业里。可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跨国企业,却照样在中国行商业贿赂。因此我们得承认,为了赚取更大利润,是否商业贿赂不是由企业性质先天决定,不管是洋企业还是本土企业。不过我们还得承认,那些在华洋企业在自己国度里就很少有商业贿赂,并且那些洋企业在华商业贿赂有不少是被他们本国发现制裁的———美国CCI行贿案就是。这至少说明,那些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成熟的国家,其规范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比我们健全得多。 中国也有许多法律法规专门针对和惩治商业贿赂,可是为什么那些洋企业就敢以身试法呢?更奇怪的是,所有出口企业(指那些产品基本上全部销往欧美市场)几乎都没有商业贿赂行为,即使有也是主要针对我国的海关、税务部门,目的是早日拿到退税。要知道,这些企业中有些是素质极低的,以前是做内贸生意的,很会以商业贿赂开路;一旦转做外贸,就再无商业贿赂了。这恐怕很难用“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癌细胞”,“是一个全球性的研究课题和实践难题”来解释。 按照市场经济的本义,商业贿赂是讲不通的。你要把商品卖给我,给我商业贿赂,不如直接压低价格卖给我;向我买商品给我商业贿赂,不如直接报高价格。这里没有潜规则的用武空间。 然而当商品所有权与商品交易人员脱节之时,这道缝隙中潜规则就可以大行其道了,有了这道缝隙苍蝇就可以猛叮了。当政府掌握过多的具体的商业机会和决定权时,寻租行为自然产生,而商业贿赂则是寻租行为的必然的对应物。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某种意义上是政府的延伸,其对市场信号并不敏感,同样存在一定的“寻租”机会。而中石油等19家CCI的行贿对象,正是这样的大型国企。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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