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3日 08:15 |
作者: |
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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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工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已与东亚银行和瑞士信贷分别签订了东亚银行间同业交易总协议和瑞信银行间同业交易总协议。两项协议均自2009年9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工行称,将东亚银行间同业交易于2009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各年度上限定为下述金额:19亿元、77亿元、77亿元和58亿元。这一上限适用于每一年度或每一期间以累积方式计算的已实现收益、已实现亏损、未实现收益或未实现亏损四项指标。而工行与瑞信银行间同业交易在2009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制定的各年度上限与东亚银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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