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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5日 10:33 |
作者: |
李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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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猛增的中石化应还利于民 来源:资源网 作者:叶祝颐 受益于原油采购成本大幅降低,中国石化今年上半年赚了个盆满钵满。该公司8月23日晚发布的2009年上半年业绩报告显示,尽管上半年的营业收入为5340.2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称同比)下降了30.2%,但其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却高达331.9亿元,较去年同期的76.1亿元猛增332.6%,每股收益也飙升至0.383元。(8月24日《东方早报》)
从“中石化谈裸油价”、前霸王老总陈同海被判处死缓,到天价吊灯,再到中石化上半年净赚331.9亿,同比增长332.6%。中石化新闻不断,“风头出尽”,占据了大量的媒体版面。且不说国内成品油降价接轨慢,涨价接轨快,难以让人信服。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中石化逆势飘红,净利润猛增332.6%,也真够雷人的。既然石油巨头受益于原油采购成本大幅降低,利润大幅增长,又有什么理由逆势涨价,伸手向国家要补贴呢?中石化一面哭穷涨价,一面利润猛增,如此双重人格,如何服众?
尤其值得追问的是,中石化猛增的利润将流向何方呢?中石化是花纳税人钱投资的大型国有企业,并非私人公司,每一个国民股东都有权对此提出质疑。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脉络是清晰的。中石化在发布上半年辉煌利润业绩的同时,也应该对利润流向作出解释。公开垄断企业利润的流向,国资委更是责无旁贷。
企业扩大再生产,支付改革成本,支付员工工资福利,企业公务消费等等项目都需要钱。当然,中石化还可以罗列很多像样不像样的理由,中石化董事会也会向股东说明利润使用情况。但是中石化利润到底如何分配,除了董事会与企业高管以外,广大国民股东根本没有知情权。更遑论发言权。运用公共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中石化大幅盈利,广大纳税人却不知道利润流向,无权发表利润分配意见,分享不到利润成果,岂不滑稽?而且中石化在收获垄断利润的同时,还伸手向财政要补贴,左右着资源产品、民生产品的定价大权。国内成品油降价慢吞吞,涨价急吼吼,与美国选择性比较“裸油价”,就是这方面的例证。
尽管中石化可以百般辩解,但是,公众舆论一直诟病的企业腐败、高管天价年薪、员工高福利、产品高成本、高价格,公务消费浪费等央企积弊,事实上已经揭开了包括中石化在内垄断央企超额利润流向不明的体制病灶。如何革除央企体制病灶,督促央企说明超额利润流向,让更多央企利润还利于民,值得探讨与反思。依照《反垄断法》的要求,从完善制度设计入手,充分引入、激活市场竞争,并且保护好合法市场竞争,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充分博弈,让市场经济在充分竞争的合法市场轨道上运行,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中石化这样的石油巨头“一企独大”的垄断局面。无疑十分必要。在其垄断地位暂时无法打破的现实语境下,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增加石油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定价与员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透明性,让高管高薪、员工高福利,主动接受社会公正检验与公众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公务消费支出,腐败浪费等问题也应该得到约束与规范。不能听任陈同海这样的霸王蛀虫挥霍国民利润。
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督促包括中石化在内的央企补上社会责任课,主动向国家分红,向人民让利,这既是公众的期待,也是赚钱国企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2007年9月13日,国务院就公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收取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当年10月份,155家中央企业以及所有的烟草企业已开始向财政部上缴红利。但是今年4月有报道说,最赚钱央企仅仅上交10%的利润,显然难以服众。这需要相关法规制度作出调整,用法规制度的力量督促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央企降价让利、反哺社会,让人民分享利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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