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3日 08:43 |
作者: |
李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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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被指为霸王条款的信用卡全额罚息惯例被打破,作为国内第一大行的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下称“工行”)将率先执行。工行网站重要公告显示,该行于2月22日凌晨开始进行系统升级,正式执行新修订的牡丹卡信用卡章程。 新修订的《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章程》中,《计息与费用规定》一章明确指出,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期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信用卡计息方式主要有两种: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而国内大部分银行均采取“非全额还款时全额计息”的方式,也就是指,如果持卡人刷卡后未能按时还清所有透支金额,当期账单中的所有消费都将被计算利息。 为了降低还款成本,不少持卡人都会选择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尽管这样一来,持卡人不会产生不良记录,也能降低用卡的利息成本,但如果超过最长免息期依然没有全额还款,银行依然要对当期消费征收全额利息。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指出,银行采取全额罚息,一定程度上为了防范风险,而不是完全为了盈利。取消全额罚息后,会降低信用惩罚的作用,有可能导致信用卡恶意透支、套现和坏账等风险。但相比其他银行,工行在信用卡的审核和发卡环节上一向比较严格。 2009年1月底,工行即公告了整合原先牡丹贷记卡、国际信用卡和信用卡三份章程之后形成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据介绍,由于以前牡丹人民币信用卡本就一直按照此次的新规实行罚息,因此新章程实施后,真正改变的只有国际卡。工行一位人士指出,这部分利润损失并不会对工行造成较大影响。 不过,截至目前,该举措尚未有其他银行跟进。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工行新的计息方式对持卡人确实是个利好消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各家银行会逐渐效仿,估计在短时间内其他银行还不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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