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10日 10:52 |
作者: |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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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年报公布公司高管2007年薪酬至今,一直为市场人士所诟病。日前,甚至有律师质疑,中国平安的交强险“不合理”地分摊了高管层的高收入及其他人力成本。 4月9日,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就此作出回应,并向记者详细解释了中国平安的交强险经营费用情况和高管薪酬体系,“所谓交强险经营与高管薪酬作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事实的”。
律师:交强险用于高管高薪
一直以来,交强险存在暴利的消息始终甚嚣尘上。进入2008年之后,中国平安成为了这场争论的“焦点”。
3月20日,中国平安公布年报显示,3名董事及高管2007年的税前薪酬均超过了4000万元。其中,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税前报酬为6616.1万元,折合每天收入18.13万元。在中国平安尚处于千亿“融资门”漩涡及其A股股价下跌了60%的背景下,高管层仍然赚得“盆满钵满”,自然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股民的质疑。
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份由1055位车主委托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起草的《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调查的请求》已于3月27日送达保监会,等待正式回复。
此后,刘家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中可能存在“猫腻”,“交强险过多分摊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而非用于对受害人的赔偿,不仅使投保人投入过高的保费却没有获得应得的保护,也使交强险的强制性收费完全服务于保险公司的人员工资福利等其他经营费用。”
平安:高薪与交强险无关
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平安产险和平安集团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交强险是平安产险经营的一项日常业务,而平安集团作为控股公司,不经营任何具体保险业务。平安产险收取的交强险费用完全用于经营交强险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开支,而集团所有的管理成本包括高管的薪酬成本完全由集团支付。
“交强险作为公益型责任险种,并不以盈利为目的。”新闻发言人进一步分析说,中国平安的相关财务报告,包括经营费用、费用分摊均经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并且严格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核算,其成本分摊是合理的。根据保监会公布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经审计的各公司的交强险财务报告,行业平均的经营费用占保费收入的比率是27.74%,平安产险的同口径比率是26.18%,低于行业水平。从业务构成来看,交强险在平安产险业务收入中占比不到1/4,而平安产险对集团业务贡献占比不到10%。因此,将所谓交强险经营与平安高管薪酬作牵强的联系,是不符合实际的。
另据介绍,平安对高管实行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并通过与股价挂钩的长期奖励计划确保高管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2007年平安高管的基本工资同比并没有增长,其薪酬的增长主要来自奖金的增加,而奖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与H股股价挂钩的长期奖励计划的兑现,这是2007年平安高管奖金增长的主要原因;二是与2007年业绩挂钩的绩效奖金。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平安2007年利润增长了107.9%,而执行董事和高管奖金也因利润的增长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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