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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公布与大唐未来三年交易额上限 煤价涨势隐现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1月04日 08:09 作者 王佑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088.SH,1088.HK,下称“中国神华”)昨天披露了与大唐集团2008年至2010年煤炭交易额,这是中国神华首次对外公开和电力企业的长期交易额度上限。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中国神华与大唐集团的煤炭交易额将逐年递增。去年和前年的两个财政年度,中国神华向大唐集团出售的煤炭金额分别为7.053148亿元及9.584373亿元。而包括今年在内的之后三年中,双方煤炭交易额上限将达34.383亿元、39.54.45亿元和45.4715175亿元。这比前两年的交易额翻番还不止。
  不过,中国神华董事会秘书黄清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不代表未来煤炭价格的涨跌情况。
  上述交易额是基于中国神华业务扩展的预期以及对大唐集团日后需求作出的内部估计,都是年度上限。中国神华方面称,“这些上限由本公司参照过往向大唐集团销售煤炭的每年销售量及近年煤炭价格不断上升等因素后厘定”。
  黄清向《第一财经日报》解释,是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上市规则披露了双方此前两年和未来三年的交易上限金额。由于中国神华的附属公司定州电力19%的股权在去年11月归属了大唐集团,中国神华和大唐集团成为了关联企业。“中国神华与大唐集团数年前和今后都会一直存在客户关系,因此自2007年11月29日起,中国神华需要披露与关联人士曾经两年及未来三年的交易额上限。这在香港联交所属于关联交易,但是在上海证交所不构成关联交易。中国神华是按照两个上市地点更严格的披露办法进行对外披露。”黄清说。
  中国神华从2005年开始向大唐集团下属多个电厂供应煤炭,为规范及加强其合约关系的集中监控,中国神华已寻求与隶属于单一企业集团的客户订立框架协议。去年9月25日,双方签署了框架协议,就与大唐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多项个别煤炭供应进行安排。
  黄清称,大唐集团是第一家用这种方法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企业,目前还看不出有第二家关联企业进行类似披露。香港联交所的这一有关“关联交易”上市规则,其实是一种减少企业公告成本的做法。“关联企业之间不用将每一笔的交易额进行披露,而是针对未来数年的交易上限作出一个测算。因此对我们来说,需要测算未来三年实际能够生产多少煤炭,有多少可以供应给大唐集团,而对方也需要确定他们煤炭产品的总需求,以及需要来自神华的煤炭总量和交易价格。”
  不过,黄清提到,这次披露的未来三年交易额上限是给各方留了余地,并不是当年实际交易额。而就大唐集团逐年采购额上涨是否意味着我国煤炭价格将会上涨,黄清则强调,上述披露的未来交易额只是“上限”。
  最近有媒体称,我国今年的电煤价格每吨上涨了40元,黄清说:“我们与客户签订的煤炭订购协议是一份保密条款,双方都不能透露最终交易价,否则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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