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4月05日 08:45 |
作者: |
侯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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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的召集人之一宋一欣律师处了解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已经对从2006年10月暂停至今的科龙电器、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重新恢复立案,权益受损的科龙电器投资者可以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公司及顾雏军、刘从梦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该院提取证券民事赔偿诉讼。 宋一欣表示,由此,鉴于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中的受害者人数与分布地域的广泛性、被侵权金额与社会影响的巨大性、该案法律关系与诉讼要求的复杂性,因此,分布于全国19个省市的65位律师,于2006年4月9日共同组成“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根据各人的需要和偏好,与相关律师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材料、身份材料和公证书,商量委托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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