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11日讯 早在4月1日,证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的锁定期、存量发行等多个方面内容,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并在4月份的时候,沪深交易所开展了中小投资者IPO模拟询价活动,翠微股份和龙泉股份均已先行试水。
而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做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将正式启动。与此同时,基金公司和券商日前收到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信托计划成为新股配售对象的备案申请;停止已完成备案的一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信托计划的新股配售对象资格。这意味着,一级债基和集合信托计划基本告别“打新股”的舞台。
通知明确,主承销商可推荐不多于20名机构投资者、10名个人投资者成为推荐类询价对象;承销项目的发行数量超过4亿股的,可推荐不多于40名机构投资者成为推荐类询价对象。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曾在其实名微博上提出质疑:“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难道忘了十多年前,券商把新股配给关系户,股民什么也得不到的情景吗?”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也曾表示,个人投资者虽然可以参与询价,有了一定的话语权,但实际影响可能会十分有限。(全景网/唐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