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强:物业税征收成必然 2010年实转不现实
新华网: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何琦、北京大学房地产业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做客新华网,就房地产调控与2010年房价走向等话题与网民在线交流,[主持人]在税收方面,一直有一个悬而未解的话题就是"物业税",您觉得2010年,物业税会"实转"吗?[陈国强]主要是针对商业地产里面,从来没有对我们的住宅。可以采取一定的实际的试点,因为涉及到一个立法程序的因素,所以我觉得在2010年推动这个税种不存在这个可能性,未来这个物业税肯定会成为我们社会当中的重要的一个税种,当然会经过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点评】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中长期来看物业税开征的可能性操作法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即把买房子前已经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缴交收取,此举可以彻底解决目前我国房产地征税中存在的"范围过窄、税基覆盖不全、计税依据不科学"等问题。物业税一旦开征,作为居民或投资者,拥有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越多,那么缴纳的物业税就越多,实施物业税,肯定会对一人购置多套住宅等投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起到对房地产的调控作用。(该消息影响为中长期行业偏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