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山西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8日 15:21 |
作者: |
杜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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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炼油企业和煤炭、新能源板块
事件国家发改委4月6日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7日零时起将汽油价格每吨提高500元,柴油价格每吨提高4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580元和7730元,涨价幅度汽油折合约0.37元/升,柴油折合约0.34元/升。这是发改委年内第二次上调成品油价格。 石油价格高位运行已成定局。4月6日,纽约轻质原油收于108.85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收于122.3美元/桶。利比亚冲突对石油价格影响短期内不会消除、日本地震和美元走软,导致对原油价格上涨预期增强,石油价格高位运行已成定局。 油价上调符合预期,姗姗来迟。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石油价格的条件3月22日已完全达到,处于对通胀的影响,发改委延后公布了调价方案。 对炼油企业构成利好,但幅度有限。本次成品油上调提高炼油企业的营业收入,直接利好石化双雄:中石油和中石化。但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幅度远大于本次成品油上调幅度,不能弥补原油持续上涨带来的损失。 油价上调继续加大通胀压力。成品油价格上调一方面增加运输成本,一方面增加化工产业链的市场成本。短期产品价格上涨直接受运输物流成本推动,中期产品价格上涨则受成本推动。油价上调对终端产品价格冲击具有放大效应。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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