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兴业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1日 14:26 |
作者: |
聂清廉;张忆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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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事件: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20日上午在第二届海峡论坛大会上致辞时透露,国务院已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 点评:岛外新城将受益于特区扩大,有利于房地产、贸易物流、旅游酒店、TMT等行业类公司发展首先,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对厦门来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经济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也扩大到全市。1994年,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特区立法权。然而,由于特区范围局限于岛内,特区法规不适用于广大的岛外地区,比如,涉台立法全部都是特区法规,而厦门台商投资区域大量都在岛外。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将有利于引进外资,特别是提升台资企业的投资取向和创业意愿。 其次,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是岛外新城建设的需要。厦门岛内土地资源有限,岛内130多平方公里,可建设空间约90平方公里,发展空间已趋饱和,目前城市建设的重点转向岛外的翔安、同安、集美、海沧四区。 由于岛内是经济特区,岛外不是经济特区,也就意味着岛内按照城市的标准和规划来建设,岛外依然按照农村的标准和规划建设,城乡二元结构依然难以改变。而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那也就意味着全市、特别是岛外的广大土地都将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有利于岛外200多平方公里新城区的迅速崛起。 第三,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是《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海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体现和落实,将有助于厦门房地产产业链健康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也有助于两岸交流,特别是加强与台湾先进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重点行业的对接。 总之,相关的房地产、贸易物流、旅游酒店、TMT等行业类股将直接或间接受益于厦门经济特区的扩大。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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