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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融资皆大欢喜——还是配股好
来源 东吴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02日 14:03 作者 殷华
      融资是股票市场最重要的功能。通过融资活动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把它们引导到那些最有经济效率的企业中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从而更快地推动经济的发展。再融资是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资本的行为,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对资金提出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有着特殊的市场背景,决定了上市公司对于股权“融资”偏好非常强烈,配股、增发成为主要再融资形式。在再融资条件上,现行规定是,公司IPO一年后就可以提出再融资的要求,增发在净资产收益率和融资规模要求上相对于配股的规定都要松一些,增发对上市公司获得巨额资金也更加有利,因此近年来增发受到上市公司的追捧。
  对上市公司来说,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融到更多的资金是一种理性决策。合理的再融资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也有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但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着把再融资当作圈钱手段的怪圈,部分公司不断提出大规模不合理融资的要求,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自从中国平安宣布巨额融资计划以来,这种无视市场承受力而一味圈钱的行为遭到了投资者的激烈反对,中国平安股票被无情抛售,短时间内下跌超过30%。中国平安1600亿元的巨额再融资迅速击溃市场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投资者恐慌抛售心理强烈。继平安之后,浦发银行也发布了再融资公告,导致股价快速下跌。最近中国平安、浦发银行再融资带来的股市暴跌证明了我国资本市场还十分脆弱,因此目前的主要任务还是保证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在目前A股市场中,配股比增发更有利于各方利益的均衡,应优先使用配股方式进行再融资。与配股相比,增发新股有四大弊端。
  1、发行条件:增发条件相对较松,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配股的条件要求公司在近3年内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
  2、定价方式:增发采用市场化方式定价,增发价格往往较高,而配股的价格基本上是由公司根据资金需要先定好的,一般价格要远低于增发价格。
  3、发行规模:增发的规模并没有什么比例限制,有些公司的增发规模甚至比流通盘还大,而配股的规模一般只有原先总股本的三成,公司利润稀释的情况不严重。
  4、流通股东的利益:尽管增发和配股非流通股股东都可以不用掏钱,但在增发较高的价格下,流通股股东无疑付出了更多,这些钱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净资产值,由此,非流通股股东也就更多地坐享了流通股股东的贡献,流通股东的利益受损。增发还难以平衡老股东和新股东之间的利益。增发方式下,原流通股股东无论参与或者不参与增发均会受到一定损失,但参与增发的新股东却能获得不菲的超额收益,而配股方式下,只向原股东比例配售,就不存在利益不平衡的问题。
  上市公司理性的融资行为是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投资回报的,也是受到投资者欢迎的。从07年底有配股方案的五家上市公司来看,中国卫星、武汉中百、山推股份、五矿发展和新赛股份都有配股。其中中国卫星以10:3配股,配股价18.19元,2007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股价34.95元,2007年12月28日配股上市后股价即出现上涨,到达47元的高点,短线获利超过30%,参与配售的老股东获利更加丰厚,随后即使大盘出现深幅调整。但其配股价也与最低股价有很大的距离。武汉中百以10:2配股,配股价是6.90元/股,2008年1月10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价19.3元,2008年1月21日配股上市后虽然股价随大盘下跌,但跌幅相对不大,短线最低价15.13元,也远远高于其配股价。其他三家公司在方案公布时都出现上涨,说明以配股的方式进行再融资是得到投资者认可的。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再融资还是配股好,这样既解决上市公司的资金需求,但又不会对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配股将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限制在公司老股东范围内,而对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则具有制约作用。现在配股不允许主承销商包销,因此上市公司不敢将配股价定得过高,这在客观上保护了老股东的利益。因此,从长远来看,配股还是值得鼓励的再融资方式。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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