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银国际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3日 14:09 |
作者: |
袁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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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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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融资平台贷款的五级分类和风险缓释等情况做了具体规定,核心规定包括:
融资平台贷款项目自身现金流、担保及抵质押品折现价值合计不足贷款本息120%的融资平台贷款,至少应归为次级类;不足80%的,应至少归为可疑类;?金融机构应按现金流覆盖比例划分的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和无覆盖平台贷款计算资本充足率贷款风险权重。其中,全覆盖类风险权重为100%;基本覆盖类风险权重为140%;半覆盖类风险权重为250%;无覆盖类风险权重为300%。
指导意见在具体执行中,对融资平台贷款的定义、不良贷款的界定和抵质押品价值的确定仍需要进一步明确。
我们估算,上市银行2010年末的资本充足率将平均下降约0.6个百分点。在提高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权重后,部分银行资本充足率将面临更大压力,例如民生银行、深发展以及招商银行等。某些银行有可能会在未来考虑进一步的融资计划,这会对银行的估值产生压力。
上市银行2010年末的不良贷款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但预计仍然将在可控范围之内。
由于数据所限,我们需要与银行做进一步的沟通,以判断指导意见对上市银行资本和资产质量的实际影响。我们认为在实际执行中,监管部门也会与银行协调,避免在短时期内造成过大冲击。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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