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中国平安近日发布公告称各公司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09年财务数据进行了初步测算,预计09年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08年同期分别增长50%以上、增长400%以上、增长1500%以上,其中08年业绩尚未按照《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家上市公司均在公告的最后着重指出上述预计业绩为初步预测数据,由于执行财政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影响重大且涉及范围广泛,公司需要较长时间来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在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影响进一步确认且对上年业绩追溯调整后,业绩预增比例可能有所调整。若公司09年实际业绩与预计业绩有重大差异,公司将及时予以补充披露。
点评:
.我们称之为“不具有实质意义的业绩预增公告”原因之一:对三家公司预增公告中的09年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准备金提转差一项由新政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原则》决定,新政下准备金计算的总体思想是用市场价值理念计算准备金,与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计量的要求一致,保险合同准备金将包括合理估计负债和显性边际,但目前实际计算中的诸多细则仍未敲定,如准备金计量方法中的诸多关键假设仍未得到统一,因而各家公司公布的净利润的初步测算结果均是根据自身的理解而选择的假设条件得出,在后续的讨论中必然会有不同程度的更改,从而影响净利润的结果。目前看来,我们认为主要的分歧在于以下三项:
风险边际拟为不利情景下的负债减去合理假设下的负债,而对不利情景目前尚无指导性标准;2剩余边际的摊销决定了利润释放的时间和分布,而目前各保险公司对摊销比例的计算尚未达成共识;3未来现金流定义为明确的当前估计,但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细则,各家公司对未来趋势的不同估计引致对相同的保单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存在差异。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