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平安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0日 14:16 |
作者: |
蔡大贵 |
| 行业评级: |
|
评级变动: |
|
撰写时间: |
|
| |
国家发改委出台电价调整方案。(1)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各地区调整标准不同;(2)对上网电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适当提高陕西等10个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2到1.5分钱;浙江等7个省适当下调0.3到0.9分钱。(3)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等。 此次调整方案基本解决了目前“燃眉之急”的电价矛盾。矛盾的焦点在于电网企业的巨额亏损,也在于西北等地区的火电亏损。本次上调销售电价和部分省份上网电价,我们认为基本可以解决掉由于电价疏导不畅导致的企业亏损问题。而下调部分省份上网电价,是平衡协调当地火电、电网和下游用户三方利益的选择,是特殊经济环境下的特殊产物,不具备代表性。 对企业的影响:上调陕西等省火电上网电价,西部等区域的坑口电厂盈利将获得明显改善,受益公司包括国投电力等;下调浙江等省火电上网电价,东部沿海电厂盈利将面临下滑,华能国际、粤电力、上海电力、广州控股、申能股份等东部火电公司受影响最大;销售电价调幅高于预期,电网公司将受益,如文山电力;..电网亏损将获扭转2009年前8个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共计亏损161亿元,利润同比减少238亿元。假设2010年发电量为3.9万亿千瓦时,则此次上调销售电价2.8分钱共可为电网企业增收993亿元人民币。电网企业将彻底扭转亏损局面。 西部火电亏损得到纠正从前8个月数据看,陕西、山西、黑龙江、甘肃等省火电仍然处于亏损状态。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去年上网电价上调幅度过低,远不足以弥补当地坑口煤价的累计上涨幅度。本次上调主要是对去年调整幅度不均的纠正。宁夏等省去年8月份上网电价仅上调1分钱,较东部调幅低1.5分钱。以最高上调幅度1.5分钱计,则此次上调正好弥补了上次调整的差额。 由于去年第二次上网电价上调发生在8月末,当时坑口煤价涨幅远低于港口煤价涨幅,导致东部省份成本增幅高于西部等地区,最终东部电价上调幅度也高于后者。但之后坑口煤价不断补涨,最终累计涨幅与港口涨幅持平,导致西部坑口电厂的成本增幅无法被电价涨幅所弥补。此次再次上调部分西部省份上网电价,我们认为弥补了坑口煤价的补涨幅度,有助于西部火电盈利恢复正常。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
| |
|
| |
|
| |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