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0日 14:11 |
作者: |
周凤武;安倩;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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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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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09年6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规划期为2009-2011年。 基本原则:稳定造船订单,保持生产增长;加强政策引导,扩大船舶需求;推进结构调整,整合造船资源;加快自主创新,发展海洋工程装备。 发展目标:船舶生产稳定增长,力争2011年造船产量达到5000万吨,船用低速柴油机产量达到1200万马力。2市场份额逐步扩大,2011年造船完工量占世界造船完工量的35%以上,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市场占有率达到20%,海洋工程装备市场占有率达到10%。3配套能力明显增强,三大主流船型本土生产的船用配套设备的平均装船率达到65%以上,船用低速柴油机、中速柴油机、甲板机械等配套设备的国内市场满足率达到80%以上。4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在高端船舶市场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若干个专业化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初具规模,一批船用配套设备生产企业发展壮大,环渤海湾、长江口和珠江口成为世界级造船基地。5研发水平显著提高。三大主流船型研发设计实现系列化、标准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船型,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开发取得突破。6发展质量明显改善。骨干船舶企业基本建立现代造船模式,三大主流船型平均建造周期缩短到10个月以内,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三年累计降低15%,钢材利用率显著提高。 主要任务:稳定船舶企业生产、扩大船舶市场需求、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积极发展修船业务、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强船舶企业管理;政策措施:加大生产经营信贷融资支持、增加船舶出口买方信贷投放、鼓励购买弃船、努力扩大国内船舶市场需求、加快淘汰老旧船舶和单壳油轮、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措施、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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